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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被列为全国仅有的7个2017年环境质量改善成效的市(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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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浪网
快旅资讯
近日,国家环保部公示2017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明显的市(州)拟入选市(州)名单,黔南州被列为全国仅有的7个市(州)名单之一。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通报,对2017年落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度扩大总需求、深化创新驱动、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25个省(区、市)、82个市(地、州、盟)、116个县(市、区、旗)等予以督查激励,其中,黔南州榜上有名。
2017年,黔南州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全力打好水、气、土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环境质量改善,取得明显成效。
全面完成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居民住户搬迁,积极开展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与治理;
全面完成“双源”“双十”工程治理,重点流域瓮安河水质由劣Ⅴ类上升至Ⅳ类或Ⅴ类,重安江水质阶段性达到地表水Ⅲ类良好水质,都柳江流域水质重金属(锑)含量下降10%左右,19个主要河流国控、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89.5%;
强力淘汰部分铁合金落后产能,推进实施福泉市马场坪区域废气深度治理、加强城区空气扬尘监管和餐饮油烟污染整治。
到2017年底,全州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二级以上标准,达标率达到98.6%,PM10浓度为43微克/立方米,PM2.5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同比稳中有降。配合省环保厅开展土壤污染详查,完成925个点1850个样品采集分析,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590多万亩;
都匀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成投运,全州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3.4%;
全州共建成四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医疗废物基本实现全部无害化处置;
实施完成独山、三都、福泉等县(市)重金属污染治理及土壤修复项目,建成投运15个标准化渣场。
近日,国家环保部公示2017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明显的市(州)拟入选市(州)名单,黔南州被列为全国仅有的7个市(州)名单之一。
来源:黔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