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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黄村侗族大歌队代表贵州参加2019“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展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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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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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侗族大歌与粤剧、昆曲、古琴艺术等39项中国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名册的非遗项目首次同台亮相。
2019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 非遗主会场宣传活动6月7日在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世纪大会堂拉开序幕,活动将持续到6月10日。本次宣传活动由文化和旅游部、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广州市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承办。黔东南州侗族大歌与粤剧、昆曲、古琴艺术等39项中国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名册的非遗项目首次同台亮相。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巡视员黎盛翔、非遗处处长王娟,黔东南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龙辉,黔东南州非遗中心主任粟周榕出席主会场活动。
侗族大歌
黔东南州从江县小黄村小学合唱团40名歌手6月7日晚在活动启动仪式上精彩亮相,演唱的《祖公落寨》惊艳全场。6月8日至10日,歌手们还将继续参加“天籁之音”板块展演活动,让更多广州市民看见、听见侗族大歌这一天籁之音。
侗族大歌主要流行于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从江、榕江三县侗族聚居区,侗语称“嘎老”或“嘎玛”,意为“大的歌”,属于一领众合的民间支声复调音乐。侗族大歌音律结构、演唱技艺、演唱方式和演唱场合均与一般民间歌曲不同,这在中外民间音乐中都极为罕见。侗族大歌不仅仅是一种音乐艺术形式,对于侗族人来说更是一种文化及其精神的传承和凝聚,是侗族文化的直接体现。它渗入侗族人生活的各个方面,成为侗族人生活的一部分,是侗族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环节。
2009年,侗族大歌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近年来,在文化和旅游部的指导下,贵州省各级政府严格按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有关规定,紧抓侗族大歌人才队伍建设和文化生态环境保护。如连续多年开展“百村歌唱大赛”、“100个传承保护发展示范村”、“百村传统经典民歌数字化”、“百名侗族大歌骨干辅导员”、“千人传承培训计划”、“精品剧目《嘎老》包装推广”等4个百1个千1精品的“411工程”综合保护侗族大歌;积极开展数字化建设,全面记录和保存侗族大歌珍贵曲目和资料;支持侗族大歌流布地的黎平、从江、榕江三县开展“侗族大歌节”、“月也”、“鼓楼艺术节”等民俗节庆活动,激发广大民众传唱侗族大歌的热情和积极性。这一系列保护措施使侗族大歌赖以存续的文化生态环境得到改善,极大地推动了侗族大歌的保护传承。
本次“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会场活动首次将40项中国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名册的项目一次性同台展演,是前所未有的创新实践。集中体现了我国非遗保护实践、保护成果,对提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可见度和国际影响力,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彰显非遗保护之中国责任,具有重要意义。
文章来源:黔东南非遗